2014年,一個股票賬戶的異常操作引起了證監會稽查部門的注意,這個名為“余偉業”的賬戶于2014年11月12日買入了41.2萬股彩虹精化股票,交易金額4995790元。在該賬戶買入彩虹精化股票1個多月之后,彩虹精化就以籌劃重大事項申請停牌,復牌后經過5個漲停,“余偉業”賬戶分兩次清空了彩虹精化的股票,共獲利2518713元。
證監會稽查人員表示:“我們調查人員就認為,他這個異常交易的特征就特別特別明顯。”
證監會稽查人員:“我們發現余偉業在交易這只股票之前,那么有一天他們兩個人同時是,向一家高爾夫球場的工作人員,都有過這種通話的聯系,那么我們覺得這個線索就非常非常重要。”
經過調查,余偉業是香港籍人士,他曾經也是彩虹精化這家公司原始的發起人股東。2014年初,他將彩虹精化股票全部清空,不過此后他仍然一直跟彩虹精化實際控制人陳某保持密切聯系。
通過這個線索,調查人員進一步調查核實,獲得了比較確鑿的證據,2017年4月,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委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當事人余偉業內幕交易彩虹精化股票,沒收違法所得250余萬元,并對他處以750余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稽查人員表示:“現在更多的是,其它類型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當事人的雙方都會否認有過泄露傳遞,或者說知悉這些內幕信息的過程。 ”
伴隨著傳播渠道多元化,多層、多級、多向傳遞型內幕交易日漸增多,內幕交易行為更加隱蔽,調查取證難度加大,面對內幕交易形式新的特點,證監會也加大了打擊力度。
證監會稽查人員:“這里要告誡一句,就是說證監會現在目前對于這種內幕交易,是保持一個非常高壓的打擊態勢,如果有過聯絡接觸,并且交易與這個聯絡接觸相吻合的話,對方又不能夠自圓其說,不能夠自己舉證,我們都是可以認定,他是有這個內幕交易嫌疑的。”
資料來源:大眾證券報、央視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