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 id="coamw"></pre>
  • <abbr id="coamw"></abbr>
    <abbr id="coamw"></abbr>
    <dl id="coamw"></dl>
    <rt id="coamw"><acronym id="coamw"></acronym></rt>
    2019-06-17 14:20:34 來源:互聯網|0

    突破!這家企業榮獲聚氨酯防水涂料發明專利!

      近日,生態環境部向媒體公布各地2019年1-4月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與《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執行情況,以及相關省、市、縣的典型案例。

      小編注意到,成都進入2019年1-4月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此外,攀枝花某釩鈦有限公司利用偽造監測數據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被列為1-4月環境行政處罰4大典型案例之一。

      在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情況方面,2019年1-4月,全國共下達處罰決定書36465份,罰款金額28.06億元,案件平均罰款金額7.70萬元。2019年1-4月,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為:廣州市、東莞市、衡水市、石家莊市、邢臺市、邯鄲市、蘇州市、成都市、中山市、深圳市。

      在配套辦法執行情況方面,2019年1-4月,全國共查處五類案件6407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104件,罰款金額16079.48萬元;查封、扣押案件4090件;限產、停產案件633件;移送行政拘留1078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502件。2019年1-4月,五類案件數量排名前五名的省份無四川,五類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也無四川地市。

      值得關注的是,生態環境部對1-4月各地報送的相關案例進行了篩選,公布了4個典型案例,相關案件具有很強的警示教育和示范意義。其中攀枝花某釩鈦有限公司利用偽造監測數據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在列。通報情況如下:

      攀枝花某釩鈦有限公司

      利用偽造監測數據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一、案情簡介

      2018年12月1日13時40分,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生態環境局接到米易縣埡口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反映,稱“攀枝花某釩鈦有限公司外排的廢水發黃,泡沫多,且氣味難聞”。米易縣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和米易縣環境監測站立即趕赴現場對該公司總排口的廢水進行采樣,隨后到公司內檢查,發現該公司將COD、總磷在線監測設備的采樣管與實際生產廢水的采樣管斷開,并插入在線監測設備后方塑料瓶中,利用塑料瓶中稀釋過的生產廢水作為在線監測設備的監測水樣。根據米易縣環境監測站監測報告顯示,該公司總排口廢水多項監測因子超標,其中氨氮超標381倍。

      二、查處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米易縣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停產整治決定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對該公司排放污染物的設施、設備進行了查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對該公司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82萬元,對該公司利用偽造監測數據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14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將該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門。

      三、案件啟示

      (一)借助網格管理,鎖定違法線索。

      該案件由企業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巡查發現線索,米易縣生態環境局及時跟進,并對案件深入調查,是該縣首起“利用偽造監測數據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網格化”監管模式功不可沒。

      (二)依托測管協同,確保案件質量。

      該案件的辦理,除執法人員現場調查外,監測人員及時采集樣品,對案件的定性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執法和監測的協同配合,使得證據鏈得以延續和完整,保障了案件辦理的準確性、高效性。

    歡迎掃描二維碼關注微信公眾號:icoat2014;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投稿請聯系:18911461190,QQ:251008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