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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29 08:34:31 來源:互聯網|0

    137家化工涂料企業被關停!鎮政府被圍堵!治理文件亮眼!

      近日,相關人士向涂料采購網反映,中共揚州市江都區委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江都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稱:對規模以下企業進一步摸底排查,根據《省方案》中壓減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數量、壓減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數量,淘汰安全風險高、環保管理水平差和技術水平低的化工生產企業等要求,以及區委區政府針對化工生產企業“分布散、規模小、污染重、風險大”等問題向省紀委作出的整改承諾,對安全和環保不達標的企業,2020年底前全部關閉退出,達標的企業鼓勵進入化工園區(集中區)發展。此文件一出,立刻引起當地企業嘩然,因為文件里明確了壓減規模以下化工企業,當地企業紛紛質疑這是否屬于一刀切。

      文件發布后,江蘇省揚州市小紀鎮100多家化工廠被關閉,上千名員工何去何從引起社會關注。老百姓沒有了穩定的收入,小紀鎮的主要經濟鰲頭面臨大洗牌。

      據知情人士透漏,被關停的企業員工按捺不住了,紛紛表示希望得到政府部門關心,企業職工都到小紀鎮政府討要出路。

      全文如下:

      江都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96號)(以下簡稱《省方案》)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揚州市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揚辦〔2019〕76號)(以下簡稱《市方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國家領導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家領導人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樹立和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突出問題導向、標本兼治,強化系統推進、精準施策,綜合運用法治化和市場化手段,依法依規推進全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建設符合產業發展規律、循環發展和產業鏈完善的綠色安全、現代高端化工產業。

      ——本質安全根本提升。以更堅決更有力更科學的舉措,開展從產品到技術、工藝、設備、從業人員、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的全方位、全過程整治,全面提升化工行業產業結構和本質安全水平,努力實現各類風險隱患可防可控。

      ——區域布局明顯優化。堅決貫徹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大幅壓減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范圍內、環境敏感區域、城鎮人口密集區、化工園區外和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著力破解“重化圍江”突出問題。

      ——低端產能大幅減少。關閉安全和環保不達標、風險隱患突出的化工生產企業,限期取締和關閉列入國家淘汰目錄內的工藝技術落后的化工企業或生產裝置,加快退出或轉型產能過剩和市場低迷的一般化工品生產加工能力,大幅壓減低端落后化工產能。

      二、整治對象

      全區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目錄251和261-266范圍內的化工生產企業。

      三、整治要求

      1.依法依規推進整治提升。根據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專項行動和《省方案》提出的安全生產標準要求和環境管理要求,對所有化工生產企業進行評估,不達標的立即停產、限期整改,不具備整改條件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關閉,對于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D類的企業加快關閉退出。嚴格停產整改企業復產驗收程序。

      2.壓減沿江地區化工生產企業數量。對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范圍內的化工生產企業,逐一進行安全風險和環境風險評估,確實不能搬遷的企業,由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領導小組會同相關園區予以認定,并報區委區政府同意,經上級部門認可后,根據評估結果采用“一企一策”抓緊改造提升,2020年6月底前完成;對無法認定為不能搬遷企業的予以關閉,2020年3月底前完成。嚴禁在長江干支流1公里范圍內新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

      3.壓減環境敏感區域化工生產企業數量。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兩側100米外至1公里范圍內的氧化鋅企業,2019年12月底前全部關閉退出,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聚發展。京杭大運河(南水北調東線)1公里范圍內的企業,原則上基本關閉或搬遷,對難以搬遷的,在對輸水通道水質安全的影響可控的前提下,抓緊按照安全風險評估、環境風險評估評估結果開展改造提升,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4.加快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程。對人口密集區且安全衛生防護距離不達標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逐一嚴格審查評估,對已經列入化工產業“四個一批”整改的企業,要求在2019年底前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原則上予以關閉或搬遷。對安全衛生防護距離達標的企業,要強化安全環境監管責任,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轉型升級或異地遷建。

      5.壓減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數量。對規模以下企業進一步摸底排查,根據《省方案》中壓減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數量、壓減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數量,淘汰安全風險高、環保管理水平差和技術水平低的化工生產企業等要求,以及區委區政府針對化工生產企業“分布散、規模小、污染重、風險大”等問題向省紀委作出的整改承諾,對安全和環保不達標的企業,2020年底前全部關閉退出,達標的企業鼓勵進入化工園區(集中區)發展。

      6.推動全區化工產業綠色高端化轉型升級。結合化工生產企業安全環保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好全區歷史形成的化工產業技術、人才、資源優勢,謀劃化工產業向綠色高端,以及產業鏈研發、銷售兩端提升。對安全環保規范、符合產業規劃的重點骨干企業,在環境容量許可、不新增規劃用地的前提下,支持技術改造,支持發展符合產業鏈要求的綠色高端化工項目,支持配套產業,支持完善產業鏈。

      四、實施步驟

      1.摸底評估階段(2019年5月-6月)

      按照《省方案》、《市方案》要求,進一步摸清轄區內化工企業情況,由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領導小組協調,區化治辦牽頭區工信、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公安、消防等部門,認真開展化工生產企業安全、環境風險評估和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等工作,提出“一企一策”具體處置意見,制定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具體實施方案,并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2.任務分解階段(2019年6月)

      各鎮、園區依據本方案和“一企一策”處置意見,制定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方案計劃,分解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排定序時進度,細化保障措施,于2019年7月上旬將方案和任務分工計劃報區化治辦。

      3.實施攻堅階段(2019年7月-2020年6月)

      (1)各鎮、園區要加大整治提升工作力度,對列入停產整改名單的企業,按照整改方案和時限要求督促相關企業抓緊整改提升。對確定為關閉退出的化工生產企業,2019年底前完成70%的關閉退出任務(其中轉移3家、集聚發展11家及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D類6家企業,必須2019年底前關閉到位),2020年一季度末完成剩余30%的關閉退出任務。關閉工作要確保做到“四個到位”,即斷水斷電到位、設備拆除到位、營業執照變更或注銷到位、臺帳資料完善到位,按照關閉驗收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如企業未按規定時限拆除淘汰設備,經法律途徑后,將由所在鎮、園區依法依規委托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對落后產能設備進行強制拆除,堅決淘汰到位。各鎮、園區、各行業監管部門要主動作為、加強監管,切實做好關停企業的后續處置工作,預防各類次生事故的發生。

      4.驗收考核階段(2020年12月底前)

      對完成整改工作的企業,按照省、市制定的驗收要求和程序開展驗收工作,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要重新納入關閉退出清單。對完成關閉退出的企業,由市、區化治辦組織現場驗收,并提出驗收意見。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區政府研究室分管負責人和區工信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區發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人社局、國土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交通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信訪局、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消防大隊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工信局,辦公室主任由工信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區工信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分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安全整治提升組、環保整治提升組,分別由三位分管負責人擔任組長,各抽調三個組長單位在編在崗人員1名集中辦公,協調推進整治提升工作。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鄉鎮主責、企業主體”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加強上下聯動和橫向協同,形成日常工作推進機制。各鎮、園區也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組織專門工作班子。

      2.強化責任落實。嚴格貫徹《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蘇辦〔2018〕39號),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各鎮、園區作為整治提升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地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統籌推進,全面負責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的各項工作。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督促和指導,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和聯動監管機制。為確保各項責任落實,實行區委常委掛鉤鎮(園區)督辦機制。

      3.加強資金保障。在延續《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都區減少落后化工產能實施方案>的通知》標準的基礎上,2019年補償標準為按照前3年平均銷售額的8%計算,完成總關閉任務70%、80%、90%、100%的鎮、園區,在8%的基礎上,分別再獎補鎮、園區2%、3%、4%、5%。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關于印發<揚州市江都區“四個一批”專項行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揚江財規〔2017〕174號)文件和《專題研究“四個一批”專項資金補償辦法相關問題會議備忘錄》執行。

      4.嚴格監督檢查。各鎮(園區)、各部門要定期檢查督查整治提升工作,加強信息記錄和歸集,強化嚴重失信黑名單和預警關注名單認定,每月2日前上報工作進展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予以通報。對工作認識不到位、工作進度不快,影響全區工作推進的,由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領導小組對相關鎮、園區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必要時提請區委、區政府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在安全、環保檢查中,對瞞報、漏報和執紀不嚴的,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強化輿論引導,暢通公眾監督渠道。

      5.加強日常管理。貫徹落實《市方案》要求,嚴格化工產業準入,提高產業準入門檻,強化負面清單管理,強化企業本質安全要求。規范化工生產企業管理,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從業人員專業化素質,規范企業設計建設,依法依規參加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促進化工生產企業全面質量提升。加強化工行業監管,強化全流程全過程監管,完善監管機制,加強信息化監管,嚴格危險廢物處置管理,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專業力量建設,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提升化工產業服務和救援能力,提升化工產業支撐服務能力,提升化工消防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化工環境應急響應能力。強化政策保障,加大財稅政策支持。

      6.切實轉變作風。各鎮(園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按照《全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職責任務分工表》(附件1)和時間進度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實到位,堅決杜絕形式主義走過場、官僚主義不作為。要主動服務好講誠信、符合標準和積極提升的企業,保護好企業發展的積極性。要妥善做好關閉退出企業的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都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

      常委掛鉤鎮(園區)名單

      據涂料采購網了解,針對環保督查,中央曾三令五申禁止各省各地區在環保督查過程中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應付國家環保督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部也曾明文規定,督察工作中堅決禁止生態環境保護“一刀切”,嚴禁為應付督察不分青紅皂白地采取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以及“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當地相關企業負責人表示,該地區壓減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數量,涉嫌“一刀切”,給部分中小規模且手續齊全的企業帶來了很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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