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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0 08:22:01 來源:互聯網|0

    “禁油令”升級!7月1日排放不合格化工企業將全部關停!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征求《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有關要求,降低夏季臭氧污染影響,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27日。

      《征求意見稿》指出,當前階段,我國面臨細顆粒物(PM 2.5)污染形勢依然嚴峻和臭氧(O 3)污染日益凸顯的雙重壓力,特別是在夏季。O 3已成為導致部分城市空氣質量超標的首要因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及蘇皖魯豫交界地區尤為突出。

      在VOCs排放方面,涂料行業堪稱“大塊頭”,溶劑型涂料的高VOCs排放已經被眾多人所唾棄,不僅污染生態環境,也對人們身體健康造成無法挽回的影響。此次意見稿中明確,堅持精準施策和科學管控相結合,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為重點領域,以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和重點企業為重點管控對象,全面加強對光化學反應活性強的VOCs物質控制,并要求大力推動低(無)VOCs原輔材料生產和替代,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強化精細化管理,提高企業綜合效益。通過采取綜合措施,切實提升VOCs治理能力,實現VOCs排放量明顯下降,有效遏制夏季O 3污染。

      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有效減少VOCs產生

      2020年7月1日起,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產、銷售和使用應滿足新頒布實施的國家產品有害物質限量標準要求。京津冀地區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產品須滿足《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要求。督促生產企業提前做好油墨、膠粘劑、清洗劑及木器、車輛、建筑用外墻、工業防護涂料等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實施準備工作,在標準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換,有條件的地區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要提前實施。

      生產設施防腐防水防銹涂裝應避開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質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和處理措施。推進政府綠色采購,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優先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鼓勵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將低VOCs含量產品納入政府采購名錄,并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優先使用;引導將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膠粘劑等納入政府采購裝修合同環保條款。

      

           聚焦治污設施“三率”,提升綜合治理效率

      組織企業開展現有VOCs治理設施評估,全面評估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對達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設施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實現達標排放,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制藥等VOCs排放重點源6月底前完成。對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活性炭吸附、噴淋吸收、生物法等工藝設施的,要重點加強效果評估。

      深化園區和集群整治,促進產業綠色發展

      6月底前,各地組織完成涉VOCs工業園區、企業集群、重點管控企業排查,逐一建立管理臺賬。重點排查以制藥、農藥、涂料、油墨、膠粘劑、染料、日用化工、化學助劑、合成革、橡膠制品、塑料制品、化纖生產、有機化學原料制造等化工行業,使用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和其他有機溶劑的家具、零部件制造、鋼結構、鋁型材、鑄造、金屬表面處理、電線電纜制造、彩涂板、工業涂布、電子元器件、汽修、包裝印刷、人造板、皮革制品、制鞋等行業,以及紡織印染、注塑等30個行業為主導的企業集群。

      各企業集群要統一整治標準,統一整改時限,標桿建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優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家具、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裝印刷等以小企業為主的集群重點推動源頭替代,汽修、人造板等企業集群重點推動優化整合,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整改達標無望的企業依法關停取締。

      推進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建設涉VOCs“綠島”項目,統籌規劃建設一批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對排放量大,排放物質以芳香烴、烯烴、醛類等為主的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

      堅持幫扶執法結合,有效提高監管效能

      6月底前,各地對照相關標準要求,對本地區涉VOCs排放工業園區、企業集群、重點管控企業實現指導幫扶全覆蓋。做好制藥、涂料、油墨、膠粘劑等行業標準以及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7月1日全面實施的準備工作,幫扶指導企業加快實施達標排放改造,對于整改進度緩慢或滯后的企業,要定期通過現場指導、電話、微信、短信等方式進行提醒,確保在標準實施前完成。

      7月1日起,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模式,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不滿足無組織控制要求的企業,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將實施停產檢修的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藥、農藥等企業納入執法監管范圍,重點檢查啟停機期間以及清洗、退料、吹掃、放空、晾曬等環節是否符合排放標準要求。

      重點查處違反法律法規標準的12種行為:生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國家或地方VOCs含量限值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以敞開、泄漏等與環境空氣直接接觸的形式儲存、轉移、輸送、處置含VOCs物料;化工等行業使用敞口式、明流式生產設備;在不操作時開啟VOCs物料反應裝置進出料口、檢修口、觀察孔等;敞開式噴涂、晾(風)干等生產作業(大型工件除外);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發生滲液、滴液等明顯泄漏;有機廢氣輸送管道出現臭味、漏風等感官可察覺泄漏;高濃度有機廢水集輸、儲存和處理過程與環境空氣直接接觸;涉 VOCs物料(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有機廢氣(生產工序和使用環節)不經過收集處理排放;擅自停運或不正常運行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及VOCs自動監控設施;石化、化工、有機化學原料制造、農藥制造、肥料制造、煉焦、人造板、家具制造等行業中應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業無證排污;儲油庫、加油站人工量油。

      完善監測監控體系,提高精準治理水平

      加強污染源VOCs監測監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要對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VOCs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開展排查,達不到《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規范要求的及時整改。

      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勝之年,扎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各項任務,全面加強VOCs綜合治理,是各省市地區和各行各業必須堅定不移去貫徹和執行的理念,也是必須大力推進的艱巨任務。涂料行業的綠色轉型發展已經進行了多年,但成效卻并不顯著。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到生態環境需要大家共同去保護,賺取利潤也應當以環保為基礎,才能真正實現長久的發展和業績增長。

      此次生態環境部發布的《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征求意見稿)》更是明確了涂料、涂裝、噴涂等企業的未來發展方向,推動了低VOCs排放的非溶劑型涂料逐漸普及,也壓縮了溶劑型涂料的生存空間和使用范圍,并要求通過采取綜合措施,切實提升VOCs治理能力,實現VOCs排放量明顯下降,有效遏制夏季O 3污染,有效保護生態環境。

      (本文部分內容來源于生態環境部,由涂料采購網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如未經許可或未注明出處,將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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