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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11:22:07 來源:互聯網|0

    百日整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小化工”(附方案)

      記者從江蘇省政府網獲悉,江蘇省政府19日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集中開展違法違規“小化工”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及當前安全生產重點工作。
           會議指出,為切實抓好國務院督導組反饋問題整改,針對江蘇省化工行業特別是“小化工”存在的突出問題,省委省政府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決定在全省范圍集中開展違法違規“小化工”百日專項整治行動。
           會議強調,要按照“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要求,推動排查整治全覆蓋、真到位,做到動員部署一竿到底、問題排查全面起底、整治整改深入徹底。
           要通過拉網式排查,全面查清違法違規“小化工”企業和各類生產、使用、存儲危化品的“黑工廠”“黑作坊”“黑窩點”;

      通過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嚴肅問責,堅決遏制“小化工”相關安全生產事故多發勢頭;

      通過完善基層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常態長效聯動監管機制,推動基層安全監管水平顯著提升。
           省政府決定近期在全省范圍集中開展違法違規“小化工”專項整治行動。
           進度安排:

    1、動員部署(5月20日前)

      省政府組織召開省有關部門、設區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統一思想,部署任務,明確要求。

    2、排查摸底(5月20日至6月底)

      各級政府組織力量對“小化工”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單臺賬。對鄉鎮(街道)、村(社區)無法界定為“小化工”的疑似企業一律上報并由縣(市、區)政府負責組織甄別確認。

    3、集中整治(7月1日至7月底)

      對排查出來的“小化工”,由各地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徹底整治。各村(社區)、鄉鎮(街道)和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對本次排查和整治結果審核簽字,層層上報,最終由各設區市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市政府公章報省政府備案,把守土有責、擔責盡責落到實處。

    4、檢查驗收(8月份)

      縣(市、區)對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對村(社區)的排查整治結果復核確認,設區市組織驗收抽查,省有關部門對數量多、問題突出的地區組織專項督查。

      排查重點:

      此次排查的重點:未按規定納入2017年“四個一批”專項行動名單屬于漏查漏報的化工企業;非化工企業違法違規從事化工生產的;無證無照或證照不齊涉及化工生產的小企業、小作坊和黑窩點。
           以縣(市、區)為責任單位,由市場監管部門提供化工和疑似化工的市場主體清單,由供電部門提供所有動力電用戶清單,組織開展“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小化工”違法違規行為大排查大整治。
           徹底查清“五個有沒有”:一是查清轄區內有沒有屬于“四個一批”專項行動中漏查漏報的化工企業;二是查清轄區內有沒有擅自改變生產經營范圍,違法違規從事化工生產、儲存的企業;三是查清轄區內有沒有以掛靠、租賃和“廠中廠”等方式,違法違規從事化工生產、儲存的企業;四是查清轄區內有沒有利用閑置、廢棄、關停企業廠房以及居民住房等,違法違規從事化工生產、儲存的企業、單位和個人;五是查清轄區內有沒有利用地處鄉村、偏僻地區、廢棄養殖場、礦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產的、隱蔽性流動性強的小作坊、黑窩點。

      分類處置:

      一是對排查中發現應列但未列入2017年全省“四個一批”專項行動名單的化工生產企業,要依法立即關閉。
           二是對非化工企業超經營范圍從事化工生產的,要責令其立即停產,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產裝置。
           三是對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進行生產的“小化工”,要堅決實施“四個徹底”整治,即徹底斷水斷電、徹底拆除生產設備、徹底清理廠房、徹底清理生產原材料和產品,堅決從源頭上消除風險。
         
           嚴肅追責問責:

      對非化工企業超經營范圍從事化工生產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無證無照或證照不齊涉及化工生產的小企業、小作坊和黑窩點負責人,要依法從嚴查處,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出租廠房、民房等場地給“小化工”的企業或個人,要依法依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對市級驗收抽查、省級專項督查發現的問題,要嚴肅追究縣及縣以下部門及相關人員責任。
           對因官僚主義、形式主義造成底數不清、整治不力、取締不堅決的,將依法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地區、部門及相關人員責任。

      (來源:江蘇應急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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