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高度易燃的丙酮與濃鹽酸、硝酸等易制爆化學品隨意存放在實驗室,隨時都有可能發生爆炸,而旁邊就是每天工作的員工。記者了解到,近日,連云港海州警方在危化品排查整治中依法查處了這家企業,及時拆除了這枚不定時"炸彈",并對該企業進行處罰。
△民警現場查獲隨意放置的化學品
近日,海州公安分局太平邊防派出所副所長奚邦權帶領民警對轄區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實驗室隨意放置著多瓶“丙酮、鹽酸、硝酸”等字樣的無色液體,負責人王某稱,這些液體是去年11月從原先倒閉的新浦磷礦搬遷過來的,這些藥品主要是用來實驗的,因不知道如何保管,就隨便找地方存放了。
△隨意放置的多瓶化學品
民警當即查扣了相關化學藥品,并報請上級進行檢測。后經連云港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理化檢驗鑒定,這些不明無色液體分別含有丙酮、鹽酸、硝酸成分,屬于高度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隨后都有爆炸危險,這些化學品的存儲、使用、運輸和購買等環節都有嚴格的規范要求,而且必須到公安機關登記備案。
民警當即對王某進行批評,王某這才高度緊張起來:“真嚇人,民警同志,我們原來單位倒閉前,確實有專人登記購買、保管、運輸、存儲、使用等,我沒有意識到嚴重性,就隨意放在這里了,今后一定吸取教訓,按規范操作。”
△公司負責人王某拿著自己存放的化學品
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太平邊防派出所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給予該企業罰款一萬元的行政處罰。據悉,這也是連云港警方有史以來對未如實登記劇毒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數量及流向的單位開出的首例罰單。
(來源: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