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 id="coamw"></pre>
  • <abbr id="coamw"></abbr>
    <abbr id="coamw"></abbr>
    <dl id="coamw"></dl>
    <rt id="coamw"><acronym id="coamw"></acronym></rt>
    2020-06-23 09:41:47 來源:互聯網|0

    緊急!化工企業退出、整改、淘汰!應急管理部發文了!

      據涂料采購網獲悉,近日,應急管理部發布了關于征求《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淘汰退出和整治提升細則》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淘汰落后技術裝備目錄(第一批)》意見的函。

      

           文件稱,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安委會《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要求,督促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要求排查治理風險隱患,依法淘汰退出一批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加快提升整體安全生產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危化監管司組織制定了《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淘汰退出和整治提升細則(征求意見稿)》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淘汰落后技術裝備目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

    附件1: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淘汰退出和整治提升細則(征求意見稿)

     

        附件1中明確了關閉退出類,停產整改類,限期整改類等三大類別。關閉退出類的危化品/化工企業,包括未取得安全許可證或超出許可范圍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在役化工裝置未經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且未通過安全設計診斷;使用淘汰落后技術工藝、設備目錄列出的工藝、設備;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且無法整改的;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功能企業從業人員少于20人等。

      停產整改類的企業,包括重大危險源未按規定配備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組分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投警裝置,或不具備信息遠傳、連續記錄、事故預警、信息存儲等功能;

      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等。

      限期整改類的企業,包括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建設項目未組織開展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2022年底前設計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為將工藝、設備、生產組織方式等方面發生的變化納入變更管理,或在變更時未進行風險分析。

      該細則適用于危化品生產、經營、使用發證企業等,有關企業屬于關閉退出類別的5種情形的,屬地應急管理部門應暫扣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或使用許可證,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屬于停產整改類20種情形的,屬地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或停用存在隱患的裝置、設施。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依法吊銷其證照,屬于限期整改類11種情形的,應依法責令企業限期改正,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附件2: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淘汰落后技術裝備目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

      附件2中淘汰落后技術包括,采用液氯直接進行氯化反應的工藝、用火直接加熱的涂料用樹脂生產工藝等。淘汰落后裝備包括,煤制甲醇裝置氣體凈化工序三元換熱器(鋁制板翅式換熱器),多節鐘罩的氯乙烯氣柜等。淘汰分為限制和禁止兩種類型。

      據涂料采購網了解,去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并宣稱《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同時廢止。《目錄》中對于多個行業產業劃分為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三個類別,涉及鋼鐵、涂料、化工等多個行業產業。

      而后化工大省江蘇率先印發了《化工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2020年本)》,明確了化工企業、園區及行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未來發展的方向。

      此次國家應急管理部發布的《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淘汰退出和整治提升細則》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淘汰落后技術裝備目錄(第一批)》,將推動化工行業的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依法淘汰安全不達標企業的進程更進一步,也更加說明化工行業的產業結構調整和風險隱患整治迫在眉睫。

    (本文部分內容來源于應急管理部、安全茂等,由涂料采購網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如未經許可或未注明出處,將追究法律責任。)

    歡迎掃描二維碼關注微信公眾號:icoat2014;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投稿請聯系:18911461190,QQ:251008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