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有關規定,現就《山東省化工園區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提高山東省化工產業安全發展水平,加快新舊動能轉換,促進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省委、省政府決定開展全省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專項行動,制定印發了《山東省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專項行動總體工作方案》(魯廳字〔2017〕43號)。在此基礎上,省政府印發了《山東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7〕168號)《山東省專業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8號),分四批共認定化工園區85家,其中專業化工園區10家。為規范園區管理,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園區管理辦法。
二、起草過程
省化工專項行動辦于2019年10月開始,對全省已認定化工園區進行深入調研,對標國際國內先進園區,學習借鑒先進管理理念和辦法,進一步開拓思路、創新舉措,形成了《管理辦法》(討論稿)。2020年1月,在全省化專辦年度工作座談會上廣泛征求了各市化工專項行動辦意見,隨后以不同形式征求了部分園區的意見,對討論稿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于2020年4月28日送省發展改革委等10個省有關部門和單位征求了意見,其中4個部門無意見,6個部門提出修改意見23條。省化工專項行動辦對各部門反饋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和吸收,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分總則、規劃建設、項目準入、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監督、附則八章,35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了適用范圍和政府部門職責分工,堅持園區屬地管理原則。
第二部分,規劃建設。指出園區規劃建設應納入城市統一規劃和管理,明確了園區擴大面積審核程序,對園區公共設施、安全布局、產業發展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第三部分,項目準入。明確了入園項目準入原則,對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置了準入條件,對“畝產效益”達不到省政府文件要求的項目禁止入園。
第四部分,信息化建設。提出園區要大力推進智慧化工園區建設,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化工園區安全、環保、應急一體化管理體系,提升基礎設施建設和專業化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安全生產。健全完善園區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機制,分別從開展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封閉化管理、危險化學品存儲、消防設施建設、管理機構配備、應急預案演練、安全培訓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確保園區安全生產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第六部分,環境保護。從園區污水處理、大氣污染物排放、土壤污染防治、危險廢物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第七部分,管理監督。加強對園區運行情況的考核,實施動態管理,明確化工園區每三年考核一次,專業化工園區每兩年考核一次。對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警告,限期整改;對在規定時限內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園區資格。
第八部分,附則。明確了省政府公布的化工重點監控點參照本《管理辦法》執行。
四、有關問題說明
1、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天后實施,自實施之日起二年內有效。
2、 公開征求意見期限為2020年7月3日至7月10日。如有意見或建議,請書面向山東省化工專項行動辦公室反映。
附:化工園區管理辦法(試行)(網上公示稿)
附:山東省化工園區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來源:精恒資訊,山東省化工專項行動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