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本化學發布公告稱,雅本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南通雅本化學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3收到南通市應急管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前,2020年5月15日,南通市應急管理局對南通雅本開展深度執法檢查,發現以下違規違法行為:南通雅本205車間防爆區內,開關防爆接線端口已損壞,不能滿足防爆要求;205車間稱量間計量秤定期校驗已過期,且接線不符合防爆要求;506車間乙醇回流轉料泵開關盒接線脫落,且未使用防爆撓性連接管;103車間檢修備用扳手不是防爆工具;506回收車恒的中間罐區儲罐人孔缺少受限空間警示標志;403倉庫氫氣尾氣吸收塔風機旁有毒氣體探測器未靜電接地;罐區乙醇罐與乙腈罐之間的可燃氣體報警儀、罐區泵站二層南側可燃氣體報警儀顯示數值漂移;重大危險源重新評估后,未按照規定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評審,并備案等。
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二款、《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三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第(一)項、第九十六條第(一)項、《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決定給予處人民幣28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來源:雅本化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