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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7 14:39:36 來源:互聯網|0

    明確時間節點!化工大省全面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

      近日,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以防控系統性安全風險為重點,明確一系列時間節點,要求限時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以解決危化品領域基礎性、源頭性、瓶頸性問題。

    按照序時進度強化全鏈條安全監管

      在全省范圍內管控安全風險,《意見》明確各項行動的時間表。

      今年底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化工園(集中)區、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部位及重點行業環節開展危化品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確定化工園區、危化品企業、企業內部安全風險等級,制定“一園一策”“一企一策”風險管控方案,并建立完善安全風險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今年底前,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目錄,在化工產業結構調整中對相關企業進行限制、淘汰和禁止,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依法關閉;明年年底前,制定符合江蘇實際的化工園區建設標準、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

      前端嚴格安全準入,末端強化危險廢物監管,《意見》對全鏈條安全管理作出要求。一方面,嚴格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確定沿江、環太湖、沿海、蘇北等地區化工產業發展定位,今年底前建立省各有關部門參與的化工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協調溝通機制,明年底前嚴格落實化學品鑒定評估與登記有關規定,嚴禁未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就投入生產。

      另一方面,加快高危險等級危廢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研發應用,建立完善危廢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聯單制度,依法對危廢收集、貯存、處置等進行監督管理,加大對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廢行為的打擊力度。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結合安全風險、危險源分布和產業布局特點,加強危化品救援隊伍建設,2022年底前建成立足化工園區、輻射周邊、覆蓋主要貯存區域的危化品救援基地,還將支持重點地區應急救援基地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

    強化失信約束,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意見》明確一系列制度性舉措,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明年底前,推動工業企業落實安全風險定期報告制度;明年6月底前,各設區市制定危化品企業法定代表人積分制管理制度;2022年底前,確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覆蓋所有危化品企業。

      《意見》從正反兩方面出實招,加大失信約束力度,強化激勵措施。一方面,強調對存在以隱蔽、欺騙或阻礙等方式逃避、對抗安全生產監管和環境保護監管,未批先建、非法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產生重大安全隱患,違規更改工藝流程,破壞監測監控設施,夾帶、謊報、瞞報、匿報危險物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觀故意行為的單位及主要責任人,依法依規將其納入信用記錄,加強失信懲戒,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另一方面,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對一級標準化企業原則上憑其安全承諾和年度報告,可減少安全生產執法頻次;對國家鼓勵發展的危化品項目,有相應的進口關稅、所得稅優惠。

      有關事故教訓顯示,提供技術服務的第三方機構市場管理亟待加強。《意見》要求建立化工行業專家庫,規范專家技術服務行為,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等中介機構出具虛假報告和證明的,依法依規吊銷其相關資質或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單位和編制人員實施信用管理和聯合懲戒;對編制主持人和主要編制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強化基礎支撐保障和人才隊伍建設

      以科技支撐安全,我省將圍繞互聯互通和智能監管做文章。2022年底前,全省建立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監管信息共享平臺,綜合利用電子標簽、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對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

      這一平臺將實現企業、監管部門、執法部門及應急救援部門間的互聯互通,未來安全生產行政處罰信息也將統一納入監管執法信息化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取代層層備案。2022年底前,全省化工園區安全生產信息化智能化平臺建設也將完成,實現對園區內企業、重點場所、重大危險源、基礎設施實時風險監控預警,應急管理部門與轄區內化工園區和危化品企業聯網的遠程監控系統也將加緊完成。

      為解決專業人才匱乏問題,我省把化工、危化品企業從業人員作為高危行業領域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重點群體,在2022年底前實施完成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明年底前,教育部門將推動將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知識納入相關高校化工與制藥類專業核心課程體系,推動高職高專院校加強以化工生產工藝、化工安全和危化品安全管理為特色的專業建設,并支持化工企業通過定向培養、校企聯合辦學,加強專業人才培養。

      明年底前,將建立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執法體系,省級應急管理部門由內設機構承擔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責任,設區市建立市級區域內安全生產執法統一管理機制,統一編制執法計劃、調配執法力量、培訓教育考核執法人員,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一般實行“局隊合一”體制。《意見》要求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并明確各地區可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招聘執法輔助人員。

      《意見》還對各地各部門責任進行再明確,要求省公安廳將涉恐涉爆涉毒危化品重大風險納入國家安全管控范圍;各級政府2020年底前要實施危化品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安全監管,建立“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管理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危化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和危化品安全監管綜合工作,在相關安全監管職責未明確部門的情況下履行危化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兜底責任。

      (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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