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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9 10:31:03 來源:互聯網|0

    又出事!金力泰實控人舉報民警!曾被脅迫交出全部股權!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經偵民警許某被舉報參與上市公司金力泰股權糾紛。舉報人稱,許某在“脅迫”股東簽下股權代持協議后,又變身協議擔保人。協議背后的推手,竟是許某曾辦理的非法集資案的涉案人員。協議簽訂不久,股東劉少林因涉嫌合同詐騙被刑事拘留。

      “收購股權肯定是想賺錢,股票漲了,就有人想來分一杯羹,弄得我們家破人亡還不滿足。”4月7日,劉少林的親屬向記者表示,劉少林涉嫌合同詐騙被抓后,金力泰股價受到很大影響,而且至今都不知道合同詐騙的受害人是誰。因認為許某有公權私用的嫌疑,劉少林家屬進行了舉報。

      據了解,接到舉報后,上海市公安機關組成專案組進行了調查,目前已證實許某持有金力泰股票,且以警察身份參與股權糾紛。對于舉報的其他內容,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金力泰辦公樓。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收購股權后,上市公司市值上漲50億

      劉少林是海南大禾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大禾實業)實際控制人,自2019年起就開始在海南從事土地資產開發項目。

      2019年11月,華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華錦公司)旗下的寧夏華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寧夏華錦),需將持有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金力泰)中15.43%股權對外轉讓。

      在這樣的背景下,華錦公司董事長杜某通過裴某認識了劉少林。“此前裴某和劉少林認識,知道他有經濟實力,符合接盤人的條件,于是向杜某推薦了劉少林。”劉少林的親屬表示,對方提出,在當時金力泰股票每股5.3元的基礎上溢價30%,以每股6.98元收購;購買者必須有實力保證其最終能支付股權轉讓款;購買者還要能繼續履行華錦公司增持5%到10%的原承諾。

      因需要溢價收購且股權轉讓時間急迫,當時并沒有足夠現金流的劉少林并沒有同意收購這一方案。

      此后,杜某和裴某提出,劉少林可以先拿出5100萬元作為股轉啟動資金,由裴某和杜某配合劉少林做相關財務處理,先讓股權轉讓款賬面上與股轉協議上的支付方式保持一致,股權轉讓款等劉少林有錢后可慢慢支付。于是,劉少林同意以大禾實業收購金力泰股份。

      2019年11月12日,大禾實業與華錦公司簽訂《寧夏華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收購了寧夏華錦100%的股權。根據《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股權轉讓價款共計5.06億多元,以現金方式分四期支付,即:股權過戶后20日內,支付交易總價款的10%,即5065萬多元;改選完上市公司董事會后5日內,支付交易總價款的20%,即1.01億多元;股權過戶后180日內,支付交易總價款的30%,即1.51億元;股權過戶后12個月內,支付交易總價款的40%,即2.0億元。

      協議簽訂后,寧夏華錦的股東從華錦公司變更為大禾實業,劉少林向公司注入5100萬元資金后,由杜某和裴某操作,做平了賬面。同月,金力泰按照要求在深交所網站上發布《關于控股股東股權轉讓過戶完成暨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的公告》提到,公司控股股東寧夏華錦持有公司7256.1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15.43%,同時公司股東吳某已將其持有的4.54%上市公司股份(對應持股數量為2137萬多股)所對應的表決權授權給寧夏華錦行使,因此,寧夏華錦合計持有公司19.97%股權,同時,確認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為劉少林,劉少林100%占股的大禾實業成為金力泰最大的股東。

      記者注意到,2019年11月15日,深交所向金力泰發出《關注函》(創業板關注函〔2019)第 272 號),就出讓方籌劃控制權變更事項的背景、股權轉讓的定價依據、受讓方收購目的、收購最終資金來源等股權轉讓重要事項,要求金力泰作出詳細說明。

      2019年11月21日、29日,金力泰董事會作出《回復》稱,本次股權轉讓系出讓方華錦公司和受讓方大禾實業正常商業談判溝通確定,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本次股權轉讓不存在任何爭議或潛在糾紛,更不存在任何代持情況。

      隨著資金的注入,金力泰的股票價格不斷上漲。“按照當時平均值15元/股為界,金力泰總市值從30億元漲到80億元,漲了50億元。”劉少林親屬介紹,收購前,金力泰股價約為5元/股,完成收購后股價一路攀升,曾高達24元/股,也就意味著9393萬股股票,從4.6億,漲到了最高22億多元。

    2019年11月,金力泰發布公告稱,劉少林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圖片來源/深交所

    大股東自稱遭脅迫,要求交出100%股權

      劉少林親屬提供的支付憑證顯示,劉少林成為金力泰大股東后,通過資金流轉和股權質押的方式如期支付了股權轉讓款。截至2020年10月事發,大禾實業賬面累計支付股權轉讓款2.16億多元,支付比例42.83%。“付款的期限都符合協議要求,但自從股票上漲就出現了矛盾,在2020年下半年達到冰點。”劉少林的親屬說。

      劉少林的親屬表示,2020年1月,劉少林在海南投資的項目出現問題,他將情況告訴了裴某,裴某表示可以找關系協調,但前提是要劉少林交出金力泰19.97%股權中的74%,由他的大老板杜某代持50%, 裴某代持24%。劉少林沒有同意。

      同年5月,劉少林又因在重慶的項目出現問題,裴某再次稱其有關系可以協調,這次劉少林要拿出金力泰19.97%的100%交給杜某和裴某。如果劉少林不同意,就通知辦理劉少林案件的警方加速抓人。此時,正遇妻子生病,加之擔心裴某所謂的背后勢力從中作梗,于是在裴某的一再要求下,劉少林作出讓步,將所持金力泰股份的50%給杜某,剩下的24%給裴某,劉少林持26%。

      裴某與劉少林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裴某時常代表杜某與劉少林溝通股權轉讓情況,還多次表達了杜某對劉少林的不滿。劉少林稱已經通過股權融資等方式如期支付了股權轉讓款,但裴某卻從最初的股權收購改口為他們之間只是合作,劉少林也僅為代持。2020年10月7日,多次溝通無果后,裴某通過微信對劉少林說:“正式告知你:截至明天周日如果你拒絕前述代持協議,我們將正式啟動所有程序!一切后果自負。”這次的代持是指擁有金力泰所占股份的100%。

      “他們當時很明確地告訴我們,可以給一部分代持費,但要讓我們倒簽一個代持協議,徹底否認收購,主要還是因為股票漲了。如果說股票跌了,那我們收購的錢是不是不僅要打水漂,還要倒賠呢?”劉少林親屬說,因為劉少林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在此前公告中,已經明確回復證監部門,收購不存在代持情況。如果倒簽代持協議,明顯違反證監部門的規定,一旦出問題劉少林將首當其沖。

    2020年10月18日,許某以承諾人身份簽訂了《承諾書》作為劉少林和裴某的擔保人。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民警作保,大股東股權被轉手

      因一再拒絕,裴某、杜某和劉少林的矛盾不斷加深。這時,杜某和裴某找到了中間人——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民警許某。

      一起股權糾紛案件,為何要找民警參與?當地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許某是徐匯分局主要辦理經偵案件的民警,在2018年辦理“貝米錢包集資案”中結識了裴某、杜某。判決書中提到,裴某和杜某系非法集資資金最終去向的涉案人員。不僅如此,許某在劉少林收購金力泰前,曾以5.8元/股的價格,通過他本人、親屬及其所控制的股票賬戶購買了大量金力泰的股票。

      據記者獲取的2020年10月17日、18日許某與劉少林談話錄音顯示,許某自稱代表裴某和杜某,與劉少林溝通倒簽協議的事情,并一再要求劉少林表態。劉少林稱,可以將股權給杜某和裴某,但必須要以股權轉讓的形式。

      劉少林的回復,遭到了許某的反對。許某稱杜某一方愿意支付代持費,劉少林表示此前杜某曾提出給他5000萬元代持費,許某勸告劉少林稱可以先要2000萬元代持費,之后再說另外的3000萬元。并表示自己愿意為此見證、擔保,還代表許某和裴某與劉少林商定了諸多代持協議細節。

      “主要是忌憚許某是警方人員的身份,2020年10月18日,劉少林與裴某倒簽了代持協議,從大股東變成了股權代持人。”劉少林的親屬說。

      據裴某與劉少林簽訂的《股權代持協議》顯示,裴某因特定經濟行為收購大禾實業100%股權,為簡化大禾實業股權結構,裴某委托劉少林代替其持有大禾實業100%的股權;在代持期間,裴某享有大禾公司100%的股權收益及處分權利。劉少林作為名義持股人,在大禾實業股東名冊及其公司登記材料中記載為大禾實業的股東。記者注意到,代持協議上標注的簽訂日期為2019年11月12日,與實際簽訂時間相差一年多。

      同日,民警許某作為承諾人,還簽訂了一份《承諾書》,其中提到,為配合大禾實業收購寧夏華錦公司100%股權,并切實履行好代持協議,承諾在代持期間產生的200萬元業務費用應由委托代持人裴某承擔,(許某)承擔相應連帶責任。在《承諾書》下方,許某除簽名外,還手寫了身份證號碼。

      為何裴某一再表示想要金力泰的股份,又要求劉少林簽訂大禾實業的代持協議?

      “大禾實業收購寧夏華錦100%的股權后,占金力泰總股權的19.97%,如果直接代持金力泰,那與此前回復證監會的問題不符,而持有大禾實業100%的股權,就相當于擁有了19.97%的股權。”劉少林的家屬稱。

      記者梳理許某與劉少林的錄音注意到,許某不僅連續兩天充當說客,面對劉少林提出收購變代持的質疑后,還曾用一個小品,解釋了為何杜某和裴某不同意再次回購股權的想法。“從老裴老杜的角度講,這個股權到底是誰的?(他們)要確權。我講一個小品。顧客到面館去吃面,先要了炒面,炒面上來后(顧客)看太干了,就要換湯面,顧客湯面吃完就要走。店家問他收錢,他問收什么錢?店家說收湯面錢。顧客稱湯面是用炒面換的,給什么錢啊?店家表示那你給炒面錢。顧客卻說炒面沒吃,給什么錢啊?”許某稱,杜某和裴某始終認為股權就是他們的,如果如劉少林所說,再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回到他們手中,那就是拿他的東西,再賣給他。

      “在收購股權后,金力泰和寧夏華錦就已經和他們沒有關系了。這樣的操作就是想要利用劉少林,把股權攬到杜某和裴某的名下。”劉少林親屬說,代持協議和承諾書簽訂后,截至目前,裴某都沒有支付200萬元費用。

    2020年12月20日,金力泰發布公告稱,劉少林已不再擔任任何職務。圖片來源/深交所

    原實控人涉嫌詐騙被捕,涉案民警被立案調查

      劉少林徹底交出金力泰股權后,金力泰更換了法務負責人,劉少林曾面試和錄用的重要崗位員工也被陸續更換。

      2020年底,檢察官出身的王某,經許某推薦,成為了金力泰的法務。

      2020年12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將劉少林刑事拘留,2021年初批準逮捕。劉少林親屬注意到,在這起合同詐騙中,沒有受害人。

      記者注意到,劉少林被刑事拘留后,金力泰曾在2020年12月14日發布公告稱,劉少林因個人行為涉嫌詐騙被刑拘。12月20日發布公告稱,劉少林已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也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公司運營正常。

      劉少林的親屬透露,報案人正是金力泰新上任的法務王某,合同詐騙的事由,即是劉少林參與的金力泰股權收購事項。

      因認為許某在整起案件中存在以公權力參與股權糾紛,且以低價購入金力泰股票存在內部交易行為,劉少林的親屬對許某進行了實名舉報。

    2020年12月11日,劉少林涉嫌合同詐騙被刑事拘留。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徐匯警方調查后回復稱,已經成立專班調查,且已對許某采取相應措施,現已查實:許某以警察身份,深度參與上市公司金力泰的控股權糾紛,但不是在執行公務期間,也不是工作期間。另外,還查實許某確實通過自己或者家人及所能控制的賬戶,以5.8元低價買入金力泰股票獲利,是否涉嫌犯罪目前無法認定。對于其他情況正在核查。

      4月7日,上海徐匯警方再次通過微信形式回復劉少林親屬稱,希望其耐心等待,核實結果會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

      針對劉少林親屬及錄音中顯示的金力泰股權收購及簽訂代持協議的相關情況,記者多次撥打許某電話,均無人接聽。

      金力泰公司法務王某在記者表明身份后,以“打錯了”為由掛斷電話。隨后,自稱負責金力泰財務公關工作的北京某公司聯系到記者,記者多次問及劉少林被捕及金力泰相關情況,對方均未作出回應。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公司產品有陰極電泳涂料、陽極電泳涂料、中涂漆、罩光漆、汽車內外飾件漆等,用于汽車、汽配、農業機械等金屬件和塑料件的防腐與裝飾。

      此外,截至4月7日收盤,金力泰股票仍處于下跌狀態,每股16.02元,較當天開盤價下跌0.62%。

    (來源: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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