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風險防控,規范車輛、人員有序進出,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山東省化工園區優化提升工程實施意見》《山東省化工園區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決定自2021年7月7日起,對定陶潤鑫化工產業園(以下簡稱“園區”)實行封閉化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封閉管理區域
園區建成區3.86平方公里范圍,南至G518國道,北至S328省道,東至馬店路,西至東外環路(含東外環路)。
二、封閉管理要求
與化工園區無關人員、車輛嚴禁進入。根據山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國省干線公路路線調整的批復(魯交公路函〔2019〕21號),國道518線東外環至終點段,調整為沿定陶南外環向西。
三、卡口設置和通行要求
1、東外環與潤鑫路路口(崗亭):僅限園區內企業及職工車輛、非機動車輛進出。
2、潤鑫路與進取路路口(崗亭):僅限危化品車輛和貨運車輛進出。
3、東外環路與勝利路路口(崗亭):僅限園區內企業及職工車輛、非機動車輛進出。
4、改革路與魯花北路路口(崗亭):僅限危化品車輛、貨運車輛駛入。
5、轉型路與魯花北路路口(崗亭):僅限危化品車輛、貨運車輛駛出。
四、對進入園區車輛和人員實施分類管理:
1、園區內企業及職工車輛、常用運輸車輛,通過園區監管平臺采集車輛相關信息(車輛信息、駕駛員信息、介質信息等)通過車牌識別系統進出園區。
2、其他臨時性車輛,由各企業或個人登記申請,園區監管平臺核實后放行。
3、警備、消防、救護、工程救險等特種車輛,卡口安保人員確認后直接放行。
4、園區內企業職工,憑門禁卡或身份證刷卡進出。
五、設置危化品車輛專用通道
危化品車輛按照指定路線在劃定的危化品車輛通道內行駛,其他道路禁止通行和停放,停車必須進入園區危化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
六、違規處罰
1、請相關人員和車輛自覺配合園區道路封閉管理,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選擇出行道路,注意交通安全。
2、園區內部道路嚴禁車輛隨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載。
3、對違反封閉管理規定,擾亂公共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特此通告。
菏澤市定陶區化工園區服務中心
菏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定陶大隊
菏澤市定陶區交通運輸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