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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9-11 08:32:37 來源:互聯網|0

    涂料被列入大氣污染防治法意見稿

      第五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和影響,公布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實行風險管理。

      生產、使用、存儲、排放前款規定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對排放口和周邊環境進行定期監測,按照規定建設環境風險預警體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環境風險。

      第五十五條 向大氣排放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廢棄物焚燒設施的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有利于減少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的技術方法和工藝,配備有效的凈化裝置,實現達標排放。

      第五十六條 產生惡臭氣體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科學選址,設置合理的防護距離,并安裝凈化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減少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第五十七條 排放油煙的飲食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并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飲食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第五十八條 禁止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活動。

      禁止非能源利用性質的農業秸桿焚燒行為。禁止在城市市區內露天焚燒落葉、雜草。

      第五十九條 火葬場應當設置除塵等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響周邊環境。

      國家鼓勵和引導文明、綠色祭祀。

      第六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牧業活動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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