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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2-16 09:57:06 來源:互聯網|0

    環保局長親自帶隊多地進行環保督查

      【中國涂料采購網】2月15日即今天起,環保部將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等有關省(市)開展2017年度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據透露,此次專項督查由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及另外四位副部長親自帶隊,將采取督查組進駐地方的形式,進駐時間長達一個月。度過了2016,2017年,化工企業將如何面對呢?

      部長帶隊督查尚屬首次

      據了解,此次專項督查由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和4位副部長將親自帶隊開展巡查。環保部與相關省(市)聯合督查,督查人員由環保部領導、環保部區域督查機構人員、相關省(市)環保廳(局)執法人員以及地市環境執法人員組成。督查為期一月,將采取專題部署、部長巡查、走訪問詢、現場抽查等方式開展。

      部長和副部長親自帶隊督查,據了解,這種情況并不多見。彭應登表示,環保部到地方督查,一般最高規格就是由副部長帶隊,由部長親自帶隊進行專項督查,應該尚屬首次。

      環保部一位官員向媒體分析時表示, 環保部部長出席一個省的環保工作會議,這是非常罕見的,“這既說明河北的環境污染形勢很嚴峻,也說明中央對河北環保整改非常重視”

      一季度空氣質量至關重要

      為何要特別針對一季度空氣質量開展專項督查?據了解,此次督查主要目的,是“為推動地方黨委、政府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遏制2017年以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惡化趨勢”。2017年1月,京津冀及周邊遭遇跨年重污染,至1月7日方才結束。而此后一周,新一輪重污染再次襲擊京津冀及周邊區域。

      據了解,在2016年4月末,環保部曾在同一天約談山西省長治市、安徽省安慶市、山東省濟寧市、河南省商丘市、陜西省咸陽市等5地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其中重要原因就是這5地市2016年一季度空氣質量明顯惡化。

      中央環保督察是什么

      1.環保督察的制度基礎

      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關于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試點方案》、《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重要文件。

      習近平總書記主持會議時強調,以建設美麗中國為目標,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導向,提出改革任務和舉措,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體制機制保障。會議還特別強調,生態環境保護能否落到實處,關鍵在領導干部。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以習總書記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的決心,加上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臺,為環保督察明確了根本目標,奠定了制度依據,設計了基本框架。

      2.環保督察的目的與原則

      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督察的目的是重點了解省級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推動被督察地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促進綠色發展。

      在具體督察中,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四個重點”原則: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可見,“黨政同責”要求的是加強地方黨委特別是“一把手”在環境治理中的責任;“一崗雙責”強調的是將環保統籌整合到黨政各部門的職能中。這兩者的結合,既有利于糾正以往“一把手”對環保的忽視,又能夠使黨政部門在環保工作上形成合力。

      3.環保督察組成員和針對對象

      (1)環保督察組成員

      環保督察組的性質是中央環保督察,國務院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由環保部牽頭負責。《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規定,督察組長由現職或近期退出領導崗位的省部級干部擔任,副組長由環保部現職副部級干部擔任,成員則為來自中紀委、中組部、環保部等多部門的領導、干部。

      例如中央督察組在河北開展試點督察時,組長為原環保部副部長周建,副組長為環保部現任副部長翟青,成員由環保部、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人員共40余人組成。

      (2)環保督察組的針對對象

      中央環保督察的對象主要是各省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但在督察的過程中可以下沉到部分地市級黨委和政府,而且能夠直接深入企業進行調查。因此,環保督察以“督政”為重點,督察對象包括了省級、市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地方企業,實現了對“黨政企”的全覆蓋。

      4.環保督察的內容和方式

      (1)中央環保督察的內容

      根據側重點不同,中央環保督察的內容可以分為三大塊:

      一是黨委、政府對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決策貫徹落實情況。主要包括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環境保護計劃、規劃、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環境監督執法能力保障情況;環境監管執法重點任務實施進展以及經濟發展和環保資金投入情況。

      二是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主要包括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區域性、流域性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等方面的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問題及處理情況以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情況。

      三是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主要包括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情況;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設、責任落實、督促檢查及工作成效、責任追究和長效機制建立等情況。

      (2)中央環保督察的方式

      當前,中央環保督察已完成試點和第一批督察工作,第二批督察工作正在進行中。借助前期積累的豐富經驗,中央督察組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不斷改進,日臻完善。督察工作方法主要可以分為聽取匯報、調閱資料、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現場抽查、下沉督察幾種,手段多樣,形式豐富。

      同時,督察工作流程也越來越規范化、科學化。督察工作開展主要包括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省級層面的督察。這一階段中央督察組主要是與省委、省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談話,調閱省委省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資料,走訪主要承擔環保職責的有關部門,同時受理信訪舉報。

      第二階段是下沉地市督察。這一階段中央督察組針對督察準備期以及第一階段整理A出的問題和線索,下沉到部分地市進行調查取證核實,必要時深入企業或者其他現場,目的是評估問題嚴重性和落實責任分配情況。

      第三階段是梳理分析歸檔。這一階段中央督察組對前兩個階段的工作就行梳理,形成客觀的結論和基本的觀點,呈現報告框架,并對未下沉地市的突出情況進行“回頭看”,展開有針對性的補充督察。

      5.為什么進行中央環保督察

      中央環保督察實屬新創,但環保督查已有先例。前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曾提出,打破原有行政區域的環保管理劃分,按自然區域原則成立全新的跨區域環保管理體制。從2002年6月到2008年12月,環保部相繼設立了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華北環保督查中心,形成了6大區域督查中心格局。

      作為環保部外派的區域督查機構,督查中心被認為是打破環境問題地方保護主義、加固國家與地方環保監察體制“鏈條”的有力環節。環保部外派的區域督查中心在諸如2014年底東北、華北多輪霧霾等重大環境事件督查督辦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1)區域環保督查的缺陷

      面對日益復雜的環境問題和日益艱巨的環保工作,區域督查也呈現出諸多問題。2015年7月29日,西北督查中心主任趙浩明等人在《中國環境報》發表文章指出,隨著地方政府環保職責明確、環境監管執法的強化,區域督查中心的督查工作、運行模式也出現“不適應”。主要問題可歸納為三點:

      第一,職能定位不明確,不清晰。督查中心工作職責大部分與地方環保部門執法檢查職責重疊,事權層級劃分不清,存在許多“多頭執法、重復檢查”現象。

      第二,權力有限,掣肘頗多。區域督查中心只是事業單位,并不屬于環保部內設機構或分局,要監督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門地位比較尷尬。即便如環保部,也無法對平級的省級黨委、政府形成約束。

      第三,國家政策法規落實困難。盡管近年來中央高度重視環保工作,相繼出臺一系列環保政策、法規,但區域環保督查的主要對象是企業,督查發現環境違法問題,督查中心只有檢查、調查和建議權,缺乏相應的制約手段。

      鑒于區域環保督查體制存在的問題,環保督查實施改革實屬應勢而謀,中央層面的環保督察勢在必行。

      (2)中央環保督察的優勢

      相比于區域督查,中央環保督察組的三大特點:

      a.層級高

      環保督察組的性質是中央環保督察。國務院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由環保部牽頭負責。中央環保督察組組長、副組長分別由前任和現任的環保部副部長擔任,成員由環保部、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人員組成。這意味著原先環保部層面的區域督查,升格為代表黨中央、國務院的中央環保督察。

      b.實行黨政同責。

      督察的對象主要是各省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并且要下沉到部分地市級黨委和政府。督察的對象從企業變為地方黨政機關和企業,使得環保督察更具威懾力。

      c.強調督察結果的應用。

      在督察結束以后,重大問題要向中央報告,督察結果要向中央組織部移交移送,這些結果作為被督察對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督察結果與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掛鉤,這將直接促使地方領導干部提高對環保的重視程度。

      之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2016年7月6日主持召開會議,對2016年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進行部署時也提出了“三有”原則:要把握環境保護督察基本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督察工作。他還強調要明確責任主體,圍繞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把握政策尺度,嚴格程序規范等要求。

      由“督查”轉變為“督察”,由區域升級為中央。可以說,比之原先的區域環保督查體制,無論是理念層面還是機制層面,中央環保督察都實現了意義深遠的改革創新。

      6.中央環保督察做什么

      (1)中央環保督察試點:首站河北,牛刀小試

      a.工作推進

      2016年1月4日,中央環保督察組正式亮相,首站進駐的是多城空氣質量全國倒數、“工業圍城”和“煤炭獨大”等現象嚴重、治污減產方案落實不力的河北,性質是試點。督察組工作呈現“既保密又公開”特點,對于媒體和一些相關企業,督察組的一切行動處于保密狀態;但對于群眾,設立專門值班電話和郵政信箱并予以公開。2月4日,環保督察組結束現場調查。5月3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河北省反饋了督察意見。

      (2)問題反饋

      在中央督察組督察期間,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督察組交辦環境問題的查處工作,堅持立行立改、邊督邊改。截至5月24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31批2856件群眾舉報環境問題線索已全部辦結。在查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環境問題中,關停取締非法企業200家,立案處罰125起,拘留123人,行政約談65人,通報批評60人,責任追究366人。

      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有:

      大氣污染問題:

      2013-2015年省級財政配套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不足;2015年潔凈型煤推廣僅完成年度計劃2成左右; 2015年未全面供應國四標準車用柴油。

      水污染問題:

      部分河流、水庫水質惡化明顯(滹沱河、滄浪渠、石碑河、廖家洼河、岔河、滏陽河、大黑汀水庫、鳳河西支、龍河);此外還存在地下水壓采工作未達到預期效果,地熱水利用后不予回灌而直接排放等問題。

      落后產能淘汰問題:

      減煤壓鋼是落實“大氣十條”的重要任務要求,部分企業違規新建或續建鋼鐵產能,違反國務院相關規定;近年來核準的一批火電項目將帶來較大的新增煤炭消費量,但減煤方案未予考慮。

      固廢處理問題:

      固廢處理能力不足,一些地區含鉻污泥和含鉻廢料長期堆存,某些皮革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沒有有效收集處理,環境隱患突出。

      土壤修復問題:

      礦山開采帶來的揚塵污染及生態破壞嚴重,省政府要求2015年完成632座礦山環境治理,但實際僅有80余座完成治理并通過驗收。

      違法違規上馬項目問題:

      多處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存在違法違規上馬項目;多城市還存在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產業、產能政策規定的諸多項目。

      環保督察組要求河北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切實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加快能源結構調整,不折不扣完成國家下達的煤炭削減任務;對于違法違規建設項目,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理,該取締的一律取締到位;加大環境保護投入,切實強化散煤治理、油品質控、地下水壓采、礦山環境治理、 “土小”企業整治等工作;加大水環境治理力度,堅決遏制水質惡化問題。

      (3)整改情況

      自5月3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河北省反饋督察意見之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梳理。7月6日,河北省正式公布了《河北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明確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標和整改措施。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問題和線索,河北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實,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其中不乏典型案例:針對廊坊市大廠縣粉石場污染環境、執法人員泄露舉報人信息問題,省環保廳會同省公安廳組成專案調查組進行了暗查暗訪,廊坊市和大廠縣進行了徹查,對涉及的3家粉石場進行了關停取締,對5名企業負責人行政拘留,對負有監管責任的9名相關人員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泄露舉報人信息相關人員清出環保隊伍,撤銷職務處分。

      中央環保督察組的督察和地方政府的配合有力地促進河北省一批突出環境問題的解決,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給予高度評價。通過對部分群眾舉報環境問題隨機回訪情況看,絕大多數群眾對查處結果表示滿意。環保督察組在河北的試點,為啟動中央第一輪環保督察積累了豐富經驗,打下了堅實基礎。

      回顧2016年兩次環保督查到底如何

      1.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覆蓋八省區,鋒芒畢露

      (1)工作推進

      2016年7月16日,2016年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全面啟動,組建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負責對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個省(自治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到7月19日,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已全部完成督察進駐,督察時間為一個月。截至11月23日,8個督察組已全部完成向各對應省的反饋工作。

      (2) 問題反饋

      據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統計,進駐期間,8個督察組共與195位省級領導、136位省級有關部門和地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個別談話,調閱各類資料2.3萬余份,對84個市(州、盟)開展下沉督察或補充督察,現場抽查各類點位1500 多個,梳理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100個。在第一輪環保督察期間,共計交辦群眾來電來信舉報13316件,地方已辦結13095件,其中責令整改8810件,立案處罰2766件,共計罰款1.98億元;立案偵查207件,拘留310人;約談2176人,問責3422人。

      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中,江蘇全省責令整改企業2712家,立案處罰1384件,處罰金額9750萬元,立案處罰數量占8省(區)總處理案件的50%以上,處罰金額占總處罰金額的45%以上。江蘇企業受罰程度最高,主要是因為江蘇作為工業大省,鋼鐵、煤炭、石油、化工等高污染企業數量較多,相對其他省受環保督察影響更大。

      我們對各中央環保督察組的反饋進行總結,各省區主要存在以下環境問題:

      大氣污染依然嚴重,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并不樂觀。督察的八省區中除了廣西外均存在較嚴重的大氣污染,主要問題有:部分城市PM10和PM2.5濃度不降反升;部分化工企業未安裝煙氣處理設施,長期超標排放;燃煤小鍋爐未按規定及時淘汰等。例如,2013年10月以來,黑龍江省新增注冊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3031臺;未對2015年未完成治理任務且空氣質量惡化地區實施問責。

      水污染問題也非常嚴重。各省均存在水污染問題:河流、湖泊主要污染物超標,部分水體黑臭現象嚴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后等。

      危廢處置能力不足。除寧夏外均各省區均存在固廢污染問題,主要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低;污泥處置產能不足;危險處置能力嚴重不足,存在危廢非法貯存、轉運、填埋問題。其中內蒙古、江蘇、廣西、云南均存在危險廢棄物處置能力不足的情況。

      西南地區重金屬污染比較嚴重。云南、廣西和江西等地存在較為嚴重的重金屬污染,主要表現在部分河流重金屬污染嚴重,重金屬污染修復治理工程進度不達標,尾礦重金屬污染未治理、重金屬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很少等。中央環保督察組要求各省要加大重金屬污染治理和涉及重金屬落后產能淘汰力度,盡快扭轉部分地區重金屬污染嚴峻態勢。

      (3)各省整改情況

      在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各省反饋督察意見之后,各省省委、省政府及相關部門立即成立相關工作小組,展開整改行動。在11月23日,國務院公布了各省區整改的典型案例。

      在環保部公布的整改案例統計中可以發現,各省區的水污染問題整改案例最多,成效最為明顯;其次,各省區對大氣污染問題和固廢污染問題也給予了足夠的重視;另外,自然保護區及其他生態破壞問題和噪聲問題也得到了內蒙古和黑龍江的關注。

      在本次中央環保督察結束后,各省區上至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下至對應企業,整改行動十分迅速。這體現了中央環保督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理念的威懾作用。

      作為在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中責令整改企業數和立案處罰案件數最多的省份,江蘇省整改工作非常及時。在中央督察組反饋情況的次日,江蘇省省委就迅速組織召開常委會,認真研究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

      中央第三督察組在江蘇進行督察時,群眾舉報某化肥公司7月28日晚偷排大量含氟廢水。督察組將該問題轉辦后,當地政府立即對該公司進行現場調查。7月29日晚,當地政府對受污染河水進行治理。7月30日中午,當地政府用混凝土封堵瑞和公司清下水排放池及管道。7月31日,當地環保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整改,并立案調查。8月1日,當地環保局對其罰款10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8月3日,該公司兩名主要責任人被刑事拘留。

      2.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力度不減,方興未艾

      (1)工作推進

      11月23日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八個督察組向對應省反饋督察意見全部完成,緊接著在11月24日,第二批環保督察工作就全面啟動,共組建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負責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個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截至11月30日,7個督察組已經全部完成進駐。

      督察主要采取聽取匯報、調閱資料、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現場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開展工作。兩輪督察無縫銜接,加上此前的試點,中央環保督察組連續重拳出擊,在16省市區掀起治污問責風暴。

      根據督察安排,目前各督察組正在開展下沉督察,進一步調查核實省級層面督察聚焦的有關問題,預計下沉督察時間10天左右。

      (2)問題反饋

      截至12月10日,7個督察組均完成第一階段省級層面督察任務,共計與275名領導談話;累計走訪問詢169個部門和單位,調閱資料2.8萬余份;共受理舉報8657件,向被督察地區轉辦5462件;各被督地區完成查處1893件,其中立案處罰1479家,處罰金額6614.16萬元;立案偵查213件,拘留112人;約談1100人,問責687人,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

      從截止12月10日的督察數據看,中央環保督察組在廣東受理舉報問題數、交辦問題數、立案處罰企業數、罰款金額數四項指標都為7省市最高。

      中央環保督察對廣東的影響主要有兩個:

      一是波及行業多。廣東地區大片相關企業停產,波及多個行業,印染,涂料,鋁材廠、著色加工廠、陶瓷、不銹鋼、家具、塑料、五金制品,珠寶加工,錫相關冶煉、加工等排污嚴重行業是重點整治領域;

      二是影響地區廣。環保風暴幾乎覆蓋廣東全省,肇慶、惠州、廣州、潮汕、清遠、佛山等地成為“重災區”。12月初,廣東省環保局發布了一份《廣東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明細表》,將對高達71061家企業按照“淘汰關閉一批、整頓規范一批、完善備案一批”的原則進行整頓清理。

      如此重手彰顯了中央督察組和地方政府堅決治污的決心,對環境違法企業更是起到了強大的震懾作用。其他省市中,湖北立案偵查案件數最多,重慶則是已交辦問題數和約談人數最多。目前第二批環保督察還在進行中,后續會出臺各省區的反饋情況,各省區會根據反饋情況制定整改方案。

      環保督查對環保、化工行業影響

      1. 危廢處理行業

      (1)督察結果:

      從第一批督察的結果來看,在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個省或自治區,危廢處理存在共性問題: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危險廢物超期貯存、非法轉移和非法填埋。譬如云南省在2014年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黑沖河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工程、沖坡哨片區工業“三廢”集中處置場建設工程,至今尚未動工;河南省漯河市污泥處理廠故障頻繁,大量污泥長期露天存放,無防滲措施;內蒙古包頭危廢綜合處置中心建成后長期不能正常運行,全區大量有色金屬冶煉廢渣未得到及時處置,存在環境風險。

      (2)行業現狀:

      a.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呈現不斷上升趨勢,處置缺口較大。根據中國統計年鑒,全國危險廢棄物產生量與實際經營規模逐年增加,2015年全國危險廢物產生量達3976萬噸,較2014年產生量3634萬噸,增長9.4%,但自2011年環保改變統計口徑以來,每年仍存在2000萬噸左右的危險廢物處置缺口。

      b.資金牌照壁壘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實行分級審批頒發。以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年焚燒1萬噸以上危險廢物的;處置含多氯聯苯、汞等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威脅極大的危險廢物的;利用列入國家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綜合性集中處置設施處置危險廢物的。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由所在地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危廢處理設備昂貴且建設周期長,對企業的資金實力要求高。建設安裝一整套處理能力達幾十萬噸的危廢處置設備動輒需要資金上億元。并且一般建設期需要3年左右。

      投資建議:綜合環保督察結果和行業現狀,我們認為具有一定區域性經營和牌照較全的危廢處置企業具有很好的投資價值。

      2.水處理行業

      (1)督察結果:

      從第一批督察的結果來看,水處理行業在8個省(區)存在共性問題有:

      a.部分河流域斷面主要污染物濃度上升,水質較差。

      b.縣城生活污水處理不到位。

      c.工業園區未建集中水處理設施。譬如寧夏自治區全區31個工業園區中,12個未配套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6個未建成,3個建成未運行;內蒙古自治區全區90個地表水斷面中,達標斷面同比下降7.7個百分點,劣V類斷面同比上升3.1個百分點,黃河支流12個斷面中5個,西遼河流域14個斷面中7個水質持續惡化。

      (2)行業現狀:

      根據環保部及住建部數據,行業現狀如下:

      a.水質情況不容樂觀。全國967個地表水國控斷面(點位)開展了水質監測,Ⅰ~Ⅲ類、Ⅳ~Ⅴ類和劣Ⅴ類水質斷面分別占64.5%、26.7%和8.8%。

      b.污水處理設施仍存在缺口。根據住建部數據,截至2015年末,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能力為14038萬立方米/日,縣城污水處理能力為2999萬立方米/日,城市污水處理能力是縣城的4.68倍,中小城市及其下轄縣城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率為91.97%、縣城污水處理率為85.22%,與發達國家近100%的污水處理率仍有提升空間。

      c.深度處理和回用水平較低。我國南方及北方區域的水環境狀況差異大:南方存在水質型缺水的情形,水體豐富,但受污染影響,自然水體經凈化處理后仍難以達到高品質飲用水的狀態,若在污水處理環節便能夠做到深度處理,則將改善自然水體質量。北方則存在水源性缺水的情形,自然水體相對匱乏,需要加強回用力度,將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投資建議:我們認為環保督察反饋結果將利好水監測、水處理設備、水處理工程等企業。未來工業園區集中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將利好水處理行業及相關企業。

      3.監測行業

      (1)督察結果:

      從第一批督察的結果來看,圍繞監測行業的共性意見有:

      a.工業廢氣違規超標排放現象嚴重。

      b.鍋爐設備等未實施污染設施改造。

      c.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缺位。

      例如,寧夏和寧化學等多家企業,廢氣污染物部分排放指標超標50%以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16家燃煤電廠中9家長期超標排放;內蒙古全區尚有10家企業22臺火電機組未建設脫硫設施;黑龍江全省燃煤電廠316臺在產機組中,有274臺未完成治污設施改造;內蒙古自治區64個自治區級以上園區中,29個未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廣西區36個自治區級以上工業園區,建成或在建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的僅12個。督察結果的反饋勢必會促使各省區加強大氣污染和水污染的監測,有利于大氣和水處理行業積極開展監測工作,增加監測設備。

      (2)行業現狀:

      a.多項政策促進環境監測市場化。2015年國家出臺多項政策文件推進監測行業市場化。《關于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指導意見》全面放開服務性監測市場,有序放開公益性、監督性監測領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要求未安裝、使用污染源自動監控儀器的納稅人要按照檢測機構出具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的監測數據核定計量應水污染排放和噪聲分貝。目前,我國在浙江省、河北省和廣東省開啟環境監測市場化試點,河北省計劃將53個國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和11個省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實現第三方運營維護。

      b.十三五期間監測點位增加有望助推監測行業高速增長。根據國家認監委統計數據與預測,2013年我國檢測檢驗市場規模已達1678億,從全國公共財政監測與監察支出來看,13-15年監測與監察支出都維持10-15%的增速。

      未來我國監測行業空間保守估計每年增長15%。目前我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共設空氣質量監測點位1436個,國家級地表水監測點位數4778個,預計未來十三五期間,監測點位數有望翻番。初步估算,未來五年水和大氣對應的設備及監測市場空間約有500億。

      投資建議:環保治理,監測先行,我們認為環保督察將利于環境監測行業的發展。

      4.對其他行業的影響

      中央環保督察不僅促進環保行業的發展,而且對其他行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環保督察組在各省區時,污染嚴重的企業遭到停產停工,相關產品產量下降,價格上漲。涉及行業包括化工、鋼鐵、有色、造紙、水泥等多個行業。

      化工行業

      近年來低效、高耗和存在環保瓶頸的傳統化工行業,在環保督察的大背景下,迎來供求平衡臨界點。環保督察促進供給側去產能,多數傳統化工子行業的供求恢復到平衡水平,行業景氣度顯著改善。對于化工品市場,短期內的供應受限將推升產品價格。環保督察能夠促使企業提高環保投入,倒逼落后產能退出,對于化工行業實際上從外部引入淘汰機制,有利于環保達標的龍頭企業提升利潤。

      PVC行業是化工行業的重要細分行業,今年7月開始的第一輪環保督察對PVC行業產生了重大影響。國內PVC企業以往檢修期多在年初2、3月份,受環保督察加嚴等因素影響,今年以來,特別是7、8、9月檢修企業增多。據卓創數據顯示,目前長期停車企業維持3家,涉及產能68萬噸,占PVC產能的3.3%;7月份以來停產檢修涉及產能高達370萬噸,占總產能的約18%。

      環保督察等對PVC企業最直接的影響就是開工率。據百川化工網統計顯示7月份PVC平均開工率69.24%,環比6月下降1.91個百分點。8月PVC企業開工率也依然在低位徘徊。7-8月份以來由于環保因素檢修導致的行業開工率的下降,是8-11月份PVC價格的快速上漲的重要原因。

      比較兩次環保督察的區域,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涉及到的區域基本是電石、PVC的主產區,而第二批督察區域的電石、PVC產能在全國的占比相對遜色。另外,第一次環保督察是7月份開始,環保督察導致PVC上游電石的供應量減少,PVC企業開工率降低,造成PVC整體供應減少,供需關系明顯變化導致PVC漲價。而第二批環保督察始于PVC需求逐步轉淡的季節,此時PVC供應相對充裕,且前期PVC價格拉漲過高,當前價格已經進入下行的通道。因此我們預計第二輪督查對PVC的價格影響較之第一次督察偏弱。

      環保督察未來趨勢

      先前的環保督查常以“運動式”的方式而被人們詬病,如今從河北試點到第一批督察結果,都可以看見此次中央環保督察力度之大,對各個行業影響之深遠是先前“運動式”不能比擬的,堪稱史上最嚴的環保督察。我們預計未來環保督察力度不減,而且環保督察正在逐步走向常態化及制度化。

      1.監察力度不減

      在2016年1月11日召開的2016年環保工作會議上,環保部提出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組要完成大約15個省份的督察工作,2017年將實現“全覆蓋”,即通過兩年時間對全國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進行全部環保督察。

      截至12月28日,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已經全部完成,第二批督察正在進行之中,加上之前1月到2月在河北的試點工作,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已經對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實現督察覆蓋。明年將會對山西、遼寧、吉林、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南、海南、四川、貴州、青海、新疆、西藏、天津等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環保督察。

      已經被督察過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積極的制定整改措施,未被督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嚴陣以待督察組的到來。從試點到第一批督察再到第二批督察,中央環保督察組的要求只嚴不松,工作方式不斷改進完善。可以預見2017年的中央環保督察工作查處力度將會更大,對各省環保形勢的影響將會更為顯著。

      2. 監察常態化

      對于環保督察整體工作而言,中央環保督察組并非孤軍奮戰。環保部督查組,和各省市內部環保督查組陸續開展環保督查工作。

      環保部督查組:

      2016年,10月21日環保部派出10個督查組對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云南、陜西、甘肅、青海、新疆等20個省市區落實環境執法監管重點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中央環保督察組和環保部的督查組雖然組成成員不同,具體工作職能也不盡相同,但兩者密切配合,分工有序,互為補充,使得各省的環保工作真正地落到了實處。各級督查組的成立與行動,也反映了國家對于環保工作的重視,彰顯了國家治污問責的堅定決心。

      環保督查的力度越來越大,化工企業度過了2016年,2017年,你們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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