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涂料行業違規排污生產的企業不在少數: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兩次涉環境污染,累計被罰款12萬元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日前對一家涂料A股上市公司——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兩次行政處罰,累計罰款12萬元。
資料顯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安裝污染防治設施。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而被“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罰款人民幣陸萬元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16年12月12日。
此外,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還因“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控制、減少氣態污染物排放。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而被 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罰款人民幣陸萬元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16年12月12日。
上海華誼新材料被上海市環保局罰款8萬元
2017年2月3日,上海市環境保護局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上海華誼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處罰信息摘要”,信息摘要顯示,上海華誼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環境保護設施而違反了《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故上海市環境保護局依據《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對上海華誼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8萬元”的處罰,并責令其立即改正。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是2017年1月23日。
這已經不是上海華誼集團旗下子公司第一次被上海環保局處罰,2016年11月7日,上海華誼集團旗下另一家子公司“華原化工有限公司”也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而被上海環保局處罰。
行業亂象為何越治理越亂
長期以來,企業違法排污的罰款過低,其實是一個普遍現象。曾有地方領導人聲稱要將污染環境的企業罰到“傾家蕩產”,決心夠大,措詞夠狠,但落實到現實中,不要說“傾家蕩產”,就是罰到“肉痛”的案例都很少見。一些地方的環保執法陷入“以罰代管”的怪圈,企業一邊交錢一邊繼續排污,這顯然無法起到對企業的監管作用。這些企業能以較小的代價獲得更大的收益,不惜爭著去“違法”。所以表面看上去,似乎是罰款不斷,執法密度越來越大,但實際上卻是排污不止、違法不停,環境執法和治理難以走出越罰污染越重的怪圈。
此外,一些地方官員對企業違法排污卻百般遮掩,實行“保護性罰款”,折射出的是地方保護主義和“官本位”在作梗。不僅起不到警示和懲戒的作用,相反還會縱容乃至變相鼓勵企業非法排污,那些排污的企業因交了“保護性罰款”,就如購買“排污合格證”,往往會堂而皇之地排污,從而誘導更多的企業加入到違法排污的隊伍中來。 外加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假若這種“守法不如違法”的現象得以持續下來,就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并最終形成“比壞”的潛規則。長此以往,涂料行業違規生產就成為常態化了。
在今后的發展中,最迫切地是要切實調整政府官員考核的指揮棒,并加大對企業違法排污的處罰力度。一方面,務必提高企業違法成本,絕不能讓排污罰款,成為企業的掏錢排污,以具有震懾力的處罰力度來遏制住企業只管自身利益,不顧身邊環境的行為;另一方面,盡快取消違法排污罰款上限,落實“污染入刑”,使企業主動治污,不敢觸動違法排污的“高壓線”。